看“浙”里,教育专家解读浙江高考改革试点方案
在双向选择中为学生成长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浙江工业大学党委书记、教授、博导 梅新林
推进高考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的战略之举,对于实施科教强国战略,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以及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然而高考制度改革又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因而自然成了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牛鼻子”,社会各界都给予了很多期待。
这次在浙江实施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依据,以问题为导向,以选择性教育思想为核心理念,通过顶层设计和统筹对接,回应社会关切,破解改革难题,终于取得了关键性的突破,受到教育界内外的广泛关注和好评。归纳起来,一是增加学生的选择权,有助于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根据本人学业情况和兴趣特长,学生可以自主选择统一高考、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和“三位一体”等不同招生考试类型,自主选择高考选考科目,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多样化与个性化发展。二是建构更加全面、客观、综合的评价体系,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在推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基础上,减少统一高考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及选考科目考试实行一年多考,这些举措将逐步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扭转中学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引导中学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三是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有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本次改革方案调整了考生志愿填报方式,从填报院校志愿改为“专业+院校”的方式进行,不仅强化考生的专业认识和兴趣,而且有效促进高校的专业建设,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四是注重学生与高校双向选择的紧密对接,有助于从程序公平走向内涵公平。本次改革方案秉持选择性教育的核心理念,紧扣学生与学校两个落脚点,促进彼此在双向选择中的相互对接和“认同”。借用一个形象的比喻,以往提供的是“套餐制”,现在改为“自助餐制”,彼此的根本区别在于自主选择性,如果说前者是程序性的公平,后者则是内涵性的公平,因而是更为本质的公平。
高考制度改革的两个关键环节是“考试”和“录取”的改革。“考试”改革的宗旨是把选择权还给学生;“录取”改革的关键则是由报考学校变为报考“专业+院校”,这就意味着对“专业”的选择先于对“院校”的选择。通常而言,某一高校的社会声誉是相对稳定的,但其内部专业的质量是不平衡的,过去是靠学校的整体声誉带动所有专业,即使一些专业认可度不高,也可以发挥母鸡带小鸡的效应,甚至可以通过调剂手段使其虚假地“招满”,这实际上是对一些弱势专业的隐性保护,也是对考生自主权的忽视,至少是不够尊重。而现在却要让小鸡直接登台亮相,而母鸡则退居幕后,其程序和结果自然完全不同。这一方面有利于提前培养学生的“专业”意识和兴趣,因为过去学生报考的是“学校”,所以对“专业”普遍是比较模糊的,因而选择专业也是相当盲目的。而现在学生报考的首先是“专业”,其次是“学校”,这就促使他有意识地提前了解相关专业的情况,提前培养自己的专业兴趣,做到“学其所好、考其所长”;另一方面,高校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和专业特点,分专业确定招生录取要求,包括选考科目的范围、综合素质要求等,这就改变了以往高考录取体系下单一高考分数的选才标准和高校对招收对象相对模糊、抽象的认识,有利于提高高校专业招收人才的“精准性”,因而也就能更好地做到“教其所求、育其所能”。而更重要的是,这将会使得激烈的生源竞争从学校之间的竞争直接转向专业办学水平的竞争,并由此“倒逼”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凝练专业特色优势。
鉴此,高校必须主动适应高考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变挑战为机遇,化压力为动力,真正重视高校专业建设,努力提升办学质量。一是优化专业结构布局。要主动对接国家、区域重大发展战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专业设置与结构布局。二是加强专业内涵建设。要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专业,做优做精新兴特色专业,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提升专业的核心竞争力与社会影响力,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三是建立专业预警及退出机制。要实施人才需求预测和中学生专业倾向分析制度,加强就业市场调研和跟踪研究,建立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设置、专业改造和专业预警及退出机制,通过优胜劣汰促进专业结构的整体优化,从而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普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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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 新导向 新希望
杭州第二中学校长、省功勋教师 叶翠薇
新高考方案,带着强烈的新政意图,顺应民众的现实诉求,契合教育的时代旨趣,亮点纷呈。其中突出的亮点不是玩考试内容的加减,也不是搞学考与高考的联动,而是将高考的考录从“总分匹配”向“专业+总分”双匹配模式的转变。这是恢复高考以来从来没有过的方向性改变。这将激励高校和高中在育人的根本问题上,必须走向更高层次,即:立德树人下的多元发展。
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我国进行了多次的高考改革,但以往历次的高考改革,一直停留在考试科目、内容难度、时间长度、组卷方式和组考形式等方面的变化上,而所有这些变化,都是在高校录取的“总分匹配”模式下进行的。“总分匹配”模式所带来的表观公平,以及考录过程的简单快捷,确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让人感受到了它的优越性。
但30多年来,一成不变的“总分匹配”模式所带来的种种弊端积累,给大学教育和中学教育造成的深层伤害,也是显而易见的。就高校建设而言,单一的总分录取模式,让大学的起点竞争过分集中于录取总分的高低,大学形象“只见学校不见专业”。这在客观上抑制了大学对专业建设的积极性,对大学的专业建设是极为不利的;另一方面,长期的“总分匹配”模式,也阻碍了普通高校对“超级大学”的专业超越,阻碍了高校的多元分层发展。这可能也是一段时间以来,大学“综合化”倾向严重,“做大”之风盛行的原因之一,因为只有“做大”才有可能在招生竞争获得更多“眼球”。就中学教育而言,长期的“总分匹配”模式,让中学教育形成了路径依赖,加剧了中学生“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考生填报志愿时,往往只认大学招牌,只求分数利用最大化,只知专业是否热门,不管专业是否适合。这极大地阻碍了学生在大学的学习积极性和专业的有效学习,极大地浪费了宝贵的大学教育资源,也给许多大学生的个人发展带来了困扰。
浙江新高考方案,设定了学生可以自主选择的“七选三”选考科目,高校可以自主设定各专业录取的必要选考科目;同时把报考专业与选考科目是否匹配作为录取的前置条件,在报考专业与选考科目匹配的前提下,再按总分高低分专业录取。这样一种“专业+总分”的考录模式,打破了一直以来的“总分匹配”模式。这一变化,给大学教育和中学教育带来的积极影响是不容置疑的。
1.“专业导向”成为学校发展中必须面对的新话题
方案中,由于高校将按专业分别录取,这在高校招生的“学校招牌”竞争上撕开了一道口子,高校教育的专业成就,会得到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若干年后,一般高校在某一专业上与“超级大学”一决高下的局面有望形成。高校的招生竞争,有望从表面的“学校竞争”客观地转向学科专业建设的内涵竞争,这是一种良性竞争,有利于高校学科建设的深层发展。可以预期,经过若干年的实践,大学的专业排名将与大学的综合排名同样重要。
“专业导向”的考录模式,要求学生尽早了解自己的兴趣特点和专业性向,并据此确定选考科目。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在用高考的指挥棒引导学生去更多地了解自己、关注社会,理智地寻找自己的学业旨向。这将带来高中课程改革的内在价值寻找。由此可以预想,中学的生涯规划课程等将更加接地气,更受学生欢迎;“咨询师”这一岗位,也有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在中学落地;“兴趣+专业”导向的深度选修课程有望在中学得以开展。
2.“自主选择”成为学校必须正视的新取向
新高考方案给予了考生“七选三”的选考自主权,也就是“自主选择”成为了学生基本的发展性行为。对每一个考生而言,无论是选考科目还是普通学考科目,均有两次由考生自主确定考试时间的考试机会。由于选考与普通学考的考试要求(内容和难度)有所不同,这意味着每一位学生对这七门学科,都有了一定的学习选择权。这一制度安排,将学生的选课自主权从原来的非高考性质的校本课程,向高考性质的必修课程做了切实延伸,大大拓展了学生的选课自主性。这也无疑会打破中学课程的原有组织模式和流程,迫使分层分类的选课走班模式向必修课延伸。由于每一位学生均可选择自己最擅长的科目进行深度学习,而其他科目只作基本要求的一般学习,客观上减轻了学生的学习负担;而选考和普通学考均有两次考试机会,也会降低学生的考试焦虑。“自主选择”的制度安排,从客观上更加确保了学校“以生为本,自主发展”的育人愿景。
3. “能飞则飞”成为学校必须把握的新要求
新方案打破了传统齐步走的教育安排,鼓励并支持每一位同学基于自我,自定步调,“能飞则飞”。例如对资优学生来说,新的高考方案无疑给他们提供了一个提前完成高中学业,提早进行大学先修课程学习的时空条件。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也在为创新人才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时空保障,因为创新人才的成长,需要更多的自主时空。
总之,本次高考改革与以往历次高考改革所不同,它是一种方向性的变革。这必定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大学和中学教育带来方向性的转变。这一切既赋予了教育以机会,也对教育提出了挑战。我想,每个教育工作者都将责无旁贷,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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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综合改革向公平、科学方向更进一步
宁波市镇海中学、高级教师 吴国平
酝酿已久也被期待已久的国家、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继出台,作为一名高中校长,笔者在第一时间仔细阅读了这两份方案,觉得此次改革体现了更高水平的公平性、科学性,与社会发展潮流、教育改革方向以及人的充分个性发展诉求相适应,有利于万千学子追梦逐梦、人生出彩。对于高中学校来说,在面临新挑战的同时也迎来了自身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办学特色、持续释放教育内在魅力的契机。可以说,即将付诸实施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必将给中国教育和中国社会带来深刻的变化与深远的影响。
多年来,尽管“一考定终生”的高考制度广受诟病,但似乎没有一种更为理想的方式能够完全取代它。因为高考这一基于历史文化传统和法律法规约束的制度在统计学意义上确保了基本的公平公正。当然,这种大概率和单一层面上的公平公正也存在诸多局限,特别是随着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越来越趋向于多元、开放、自主、个性的背景下,这种制度的弊端日益显现,在很大程度上的确扼杀了个体发展的多样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阻碍了创新型人才的涌现和创新型国家建设,亟待改进完善。
而此次高考综合改革在维护“考试选拔”这一基本的价值观和方法论的基础上,确立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基本方向,对考试的类别、内容、评价、招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丰富而又深刻细致的系统革新,特别是在扩大学生选择权方面力度空前,学生拥有了更多更大的选择考试、选择教育、选择大学的权利:不同发展取向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参加统一高考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或三位一体招生;参加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除语数外三门必考科目之外,其余三门选考科目可以自行确定,并且大部分科目还有两次考试机会,可有效降低学生的考试焦虑与心理负担;参加高职提前招生的学生可以同时被多所学校录取,最终去哪所学校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考生填报志愿时先专业后学校,不分批次,平行投档,等等。与此同时,高校也可自主选择招生要求和招生模式,可自主确定综合素质测试的内容和方式,这些改革举措赋予了高考招生中各相关主体更多的自主选择权,有利于建立学生和高校的平等关系,实现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而这种建立在自主选择基础上的招考模式相较于以往“大一统”的方式无疑具有更高水平的公平性。这种更高水平的公平还体现在无论是“统一高考招生”还是“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三位一体招生”都建立在“考试”的基础上,杜绝了可能发生的“人情上学”“关系上学”“权钱上学”现象,避免了人民群众普遍担心的“招生不公”问题的出现,确保了社会各阶层在高校招生入学中的平等地位。
科学性是此次高考招生综合改革中与公平性紧密关联的另一大明显的进步。或者说,两者是相依相存、互相促进的,招考制度之所以能凸显更高水平的公平恰恰在于改革的科学性的增强。这种科学性提升的前提是相关政策制定者对个体发展规律、教育发展规律以及考试评价内在功能等更加深刻的认识与把握,因而他们在制度设计上突显了:更加尊重学生的自主发展权和自由选择权;更加细分和兼顾学生的差异性,“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引入更能准确反映学生考试成绩在同龄人中位置的等级分计算方法,等等。尤其值得称道的是,方案将深化实施更为全面客观准确的综合评价方式,不仅在考试内容上更加强调综合性、基础性,更加注重考察考生运用知识、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实现了多个方面的有机结合:高考与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必考科目与选考科目相结合,等等。有效防止了“一考定终身”、“用同一把尺子测量所有学生”、“将同一个成绩用于录取所有专业”等异化现象的产生,人才选拔也从单一维度、终结性评价走向了更为科学合理的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测评。
在可以预见的时间内,高考指挥棒将继续发挥不可替代的导向作用,可喜的是,此次高考方案所体现出来的公平、科学将会对基础教育产生积极的引领作用,而且也只有当基础教育特别是高中教育能够围绕更加科学的高考方案作出与之相应的变革创新,高考方案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及其内在功能才能真正得以实现。对于高中学校而言,进一步转变教育理念和办学行为,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创设更为丰富多元高质量的空间、平台、机会、资源,为学生提供更专业的职业生涯教育指导,应该是对新高考方案最好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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