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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平:切实抓好减负工作 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来源: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2-08-30 16:14:08

2012年8月29日,全省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网络视频会议在杭州召开。省教育厅副厅长韩平在会上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按照教育规律办事,切实抓好“减负”工作,让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会议回顾了两年来全省各地推进“减负”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了经验,并对下阶段如何进一步将“减负”工作落到实处作了部署。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分管基教、督导的局长和处(科)室负责人,教研机构有关同志,所在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所有中小学校校长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韩平认为,新一轮“减负”两年来,全省教育系统上下联动,统一思想,建章立制,强化督查,积极落实“六个严格”和“六项制度”,绝大多数学校学生作业量得到控制,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基本得到保证,周末补课现象在许多地方得到了有效遏制,群众投诉明显减少,“减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针对当前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情况还没有根本性改观、教育系统抓“减负”工作存在松懈反复现象等问题,韩平指出,“减负”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的必然要求,是转变育人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树立良好教育形象的迫切需要。“减负”工作是一项持久性的工作,不能一蹴而就,需要靠长效机制来保证,需要采取自觉行动,通过工作来影响社会,创造有利于“减负”的环境。抓“减负”工作,关键在于坚持,关键在于落实,关键在于动真格,关键在于研究新办法和新措施。

对于下一阶段的“减负”工作,韩平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抓减负工作的认识,正视并解决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减负”最大的阻碍是旧的、落后的教育观念。要进一步全方位、深入持久地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宣传教育规律、宣传“减负”的好处。同时,把“减负”工作作为教育现代化县评估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切实提高“减负”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坚决把“减负”工作抓实抓好抓到底。要进一步抓好“减负”文件的落实工作,特别是对那些尚未落实到位的工作,要逐条进行研究,并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细化措施,抓紧予以落实。对于“减负”制度,要上墙、上网,向社会通报。要进一步总结推广“轻负高质”典型经验,做到科学“减负”,减负工作要有减有加,减的是过重的、机械的、重复的、高难度的内容,加的是适合学生个性发展、全面发展的内容。要进一步抓好治理择校乱收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抓好治理课外教辅材料工作,为“减负”创造良好环境。

韩平强调,要进一步抓好改革工作,研究治本新举措。要改革一些制度和机制,一是中高考改革要不断深化,尤其是要研究中考,一定要把难度降下来。要多研究一些评价方法,适应孩子多样化需求。二是优质高中指标分配要合理,发挥这项政策的正向效应,使之有助于“减负”,有助于推进均衡教育。三要研究课程改革完善方案,义务教育学校要借鉴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思想和理念,把选择权交给学生和家长。研究因材施教,探索分层教育。要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校长按规律、规定、规范办事意识,努力创设“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的环境,凸显校长在“减负”中的关键作用。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完善名优教师管理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有效课堂、有效批改和有效辅导能力,扎实提高育人质量。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制止和查处有偿家教、违规带生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把检查的重点放在城市,放在各方面条件相对比较好的学校,明确查什么、怎么查、查实后如何处理等。对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进一步完善“减负”工作的奖惩措施,加强对违反“六个严格”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将“减负”工作情况与对学校评估、校长任用、教师考核、职务晋升、岗位聘用挂钩,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在评职、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规定的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教育局及杭州市长青小学、宁波余姚姚北实验学校负责人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