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校园伤人事件舆情分析
9月1日10时20分,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东方小学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犯罪嫌疑人陈严富持刀闯入校园,砍伤9人,造成4人死亡,行凶后当场跳楼自杀。
9月1日,湖北省领导李鸿忠、王国生、张昌尔、曾欣作出指示,十堰市、郧西县迅速行动,全力以赴,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做好善后处置和师生、家属安抚工作。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要迅速查明原因,以此为警鉴,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迅速在全省进一步强化校园安保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正常教学秩序,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失守必追责。
9月1日15时,十堰市公安局公布校园伤人事件相关情况:犯罪嫌疑人陈严富,郧西安家乡人,因女儿陈某未完成暑期作业老师未让其及时报名,于今日10时20分左右进入东方小学五(2)班教室,持水果刀将女教师刘某刺伤,并刺伤8名学生。犯罪嫌疑人陈严富当场跳楼自杀身亡。
9月2日上午,郧西县公安局政治处王主任回应采访时称,嫌疑人行凶另有原因,不是因为女儿上学的问题,暂时不方便透露。
9月2日,针对十堰一男子闯入小学持刀行凶一事,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回应称,“开学第一天就出事,教育部感到非常震惊、非常痛心。”续梅称,1日中午教育部已获悉此事,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将包括心理指导在内的善后工作做实做细,尽快恢复正常教育秩序。
9月3日,对于作业未完成而拒绝陈严富女儿报到的说法,东方小学和当地教育部门回应称,“老师没权利拒绝学生入学,这可能是吓唬学生、督促他们完成学业的一种方式”。
媒体关注度分析
湖北十堰市校园伤人事件媒体关注度走势(单位:篇)
9月1日12时左右,湖北当地网络媒体荆楚网率先对事件做出报道,这则报道很快被新浪等门户网站转发,事件的传播度开始提升。随后,新华网、央视网等主流媒体网站也对此事件进行了播报,15时左右,一批传统都市类媒体介入传播,使得“校园砍人”事件在发生当天就得到了较大范围关注。
9月2日,《华商报》对事件进行了相对详细的报道,从陈严富老乡、受伤孩子、学生家长等多个角度对事件进行还原,这则传统媒体的报道被网络媒体大量转发,其中腾讯等媒体在转发时将标题改为《湖北十堰校园砍人凶手曾4次求老师让女儿报名》,带有较强的倾向性,如此处理的标题,给校方带来的舆论压力可想而知。此外,《法制晚报》刊登的文章《警方:非因其女上学》被网络媒体转发40余次。
9月3日,澎湃新闻发布新闻报道《湖北校园砍人嫌犯:女儿入学受阻成“最后稻草”》,报道中写道,“走进陈严富的家,力图还原一个真实的陈严富”。《华西都市报》则更进一步,在报道中写道:“欠了十几万元的债,到县城买房子,本是想让孩子在县城读书,可在身体患病、经济收入能力几乎丧失的境况下,孩子的入学报名又突然搁浅。这让43岁的湖北郧西‘老实人’陈严富失去理智,拔刀相向,把无名之火指向了无辜师生。”
微博关注度分析
湖北十堰市校园伤人事件微博关注度走势(单位:条)
9月1日上午,@依然范特曦曦曦在微博上爆料称“男子闯入校园砍伤多名师生后跳楼”,随后,被@扬子晚报、@楚天金报等媒体微博转发,形成第一次传播。
@人民日报、@央视新闻、@新华网、@新京报、@财经网、@头条新闻、@南方都市报等热门媒体微博进一步对事件进行关注和转发,使得事件的真实性得以确认。其中@人民日报微评道:“死伤者可怜,行凶者可恨!再无助,也不该伤及无辜;再歹毒,也不能屠戮孩子。毁了他人,也毁灭了自家。恶不能纵,罪不容恕。”主流媒体微博的介入,使得事件形成二次传播,事件在微博平台上的热度快速上升。
从活跃网友的关注来看,截至9月3日16时,有@大鹏看天下、@光远看经济、@朱永新、@老榕、@老徐时评、@陈里、@王于京、@米瑞蓉、@十年砍柴、@叶匡政、@作家崔成浩、@段万金律师、@杜子建等60位活跃网友关注和转发了此事,其中@光远看经济 评论道:“行凶者即使碎尸万段,也死有余辜,没有任何理由同情或者为其行为辩护,这就是恶魔。但因为暑假作业没有完成就不让孩子报名,这种事应该反思。”@武志红则对媒体的报道产生疑问:“这一事件中,只报道了陈严富邻居的说法——其女四次被拒绝报名,但没有找学校求证,是硬伤。”@叶匡政表示:“学校校长、当地教育部门的官员应当引咎辞职。”
网友观点倾向性分析
湖北十堰市校园伤人事件网友观点倾向性(抽样:149条)
凶手砍杀无辜不可原谅(30%)
@水波微漾:我想说,任何冤屈都不是滥杀无辜的理由!为这样的原因就可以随意砍杀不相干的人,这种人肯定不正常!为这种人、这种事叫屈,只会助长这种事的泛滥,最终这社会越来越丛林化,我们每个人都将是受害者。
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意识(22%)
@何郑梅:原以为学校是净地,可以保障孩子们的安全,如今却发生这样的事,以后还敢把孩子送入学校吗?造成孩子们心中的阴影,悲剧。希望学校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防范。
砍杀或因走投无路(15%)
@Chinese-Li:老师用言语及表情羞辱他,为了孩子,他苦苦央求老师几次,又差点给老师下跪!然而孩子上学的愿望并未能得到老师的许可。不是走投无路,我相信他不会选择这一步!
保证孩子的教育平等权(13%)
@会游泳的牛:孩子愿不愿意学习是自己的事,但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就不是自己的事,教师更应该懂得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意思,任何人都没有权力禁止孩子上学,老师在做违法的事!
法制观淡漠导致惨剧发生(11%)
@石头:暑假作业没完成就不让报名,学校可能不够讲道理,但这个男子也太不成熟,不让报名可以走其他途径,你可以去告学校啊,为什么要杀人?他智商可能还达不到小学生,法制观念为零!
其他(9%)
@小猪:求老师让孩子报名未果不是他可以肆意砍人的理由!媒体这样说是在渲染什么?老师该死?孩子该死?媒体啊!
媒体评论摘要
将公民教育权利公平地落实:学生仅仅没有完成暑假作业,学校就可以拒绝其报名吗?国家教育部门显然不可能有这样的规定。要不就是这所学校或者是个别老师擅做主张,以不准或延期报名作为对学生不按时完成暑假作业的惩罚,目的是为了督促学生按时完成暑假作业。至于真相到底如何,我们现在还不得而知,但是“作业”也许只是一个表面现象,一些家长在为孩子求学过程中所遭遇的刁难,孩子受教育权利的孱弱,才是导致悲剧发生的根本原因。(据光明网,作者:苑广阔)
勿将校园血案简单归结于体制:简单地将校园血案归结于体制和社会,无论什么问题,只要往体制与社会身上一推,就万事大吉,还似乎显得自己很深刻,很有普世价值,“是用心险恶地挑起阶层之间、官民之间的矛盾”。不管你怎么反思,社会怎么防患于未然,怎么加强社会公平,一个13亿人口的国家都不能杜绝此类反社会的刑事案件,只能是努力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我们要强烈谴责这种“懦夫”行为,同时尽力给受害者救助和抚慰。网站也不能老是炒作这些血案,来博取点击率而忘了媒体责任,“让我们每时每刻都在此类‘新闻’包围中”。 (据环球网,作者:王德华)
舆情点评
开学即遭遇校园伤人惨案,媒体和民众视线第一时间聚焦于此,“未完成作业拒绝女儿入学”“学习差拒绝入学”等各种行凶动机见诸报端,加之媒体曝光行凶者陈严富艰难的生活处境,“为女儿上学卖祖屋进城”,舆论对教育公平的关注随之升温。
梳理此次十堰校园伤人事件中官方的应对,有以下几点启示:
官方回应避免前后矛盾
湖北十堰校园伤人事件发生当天,十堰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平安十堰对事件进行回应时称:因女儿陈某未完成暑期作业老师未让其及时报名,陈严富持刀行凶。十堰市公安局的这个回应相当于对陈严富行凶原因作出解释和定性。然而,郧西县公安局在9月2日回应媒体采访时称“嫌疑人行凶另有原因,不是因为女儿上学的问题,暂时不方便透露”。郧西县公安局的回应与十堰市公安局的回应有较大出入,双方不一致的回应使得官方整体公信力受到冲击。
从信息发布的角度来看,郧西县公安局“行凶另有原因,暂时不便透露”的“卖关子”行为也不足取。校园惨案发生后,民众对事实真相、事发原因有着强烈知晓的需求,郧西县官方在了解事实真相后,以“暂不便透露”来搪塞民意,无助于危机的快速化解。
关键信息主体危机中不可失声
当事信息主体作为突发事件的直接参与方,最为接近事件真相,当事方的发言在某种程度上也容易获得理解和认可。因此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当事方不可采取“明哲保身”“沉默是金”的做法,要及时发声,并善于借助传统媒体、自媒体平台进行传播扩散,从而为危机的化解助一臂之力。
此次校园惨案发生后,当事方东方小学在事件初期保持沉默。在事件中期回应公众质疑时称,“老师没权利拒绝学生入学,这可能是吓唬学生、督促他们完成学业的一种方式”。这种辩解性的回应对事件的处置帮助甚微,“吓唬学生”一词的使用让媒体和民众有所愤慨。正如网友“东方既白”所言,“学校本是教书育人之所,竟大言不惭以吓唬学生为利器,悲哉”。
加强潜在类似事件的预防
防患于未然是最高明的危机处置方法,事件发生后当事方疲于应对,纵然手段百般高明、合理也极易授人以口实。从多方报道来看,不仅是十堰市,国内不少公立学校都面临着班级学生“超员”现象,拒绝适龄儿童入学行为可能在不少地方存在,陈严富持刀在校园内行凶事件的发生,有可能给那些遭遇了类似不公待遇的人提供一种负面示范效应。在此背景下,校方需要做好对类似事件的重点防范,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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