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宣传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浙江省中小学生美术作品(绘画)大赛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通讯站:
为引导全省中小学生发掘校园闪光点、记录校园温暖故事,从看见、发现到记录、表达,以艺术笔触定格校园生活的细微美好与时代新变,在创作中提升审美素养、艺术创造力与情感表达能力,推动优秀校园文化传播交流,浙江省教育宣传中心决定以“我的校园会发光”为主题,在全省组织开展2026年浙江省中小学生美术作品(绘画)大赛。本次大赛为浙江省进入中小学校的全省性竞赛项目之一,批准文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进入中小学校的全省性竞赛项目名单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156号)。
大赛具体安排如下:
一、大赛主题
大赛以“我的校园会发光”为主题。校园既是知识的殿堂,更是少年儿童情感萌发、梦想启航的生命场域。本次大赛紧扣新时代“五育并举”育人要求,践行美育“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使命,以“光”为核心意象,鼓励全省中小学生发掘校园日常闪光点,用画笔捕捉温暖瞬间、记录成长变迁,讲述鲜活生动的校园故事,传递对校园的热爱与思考,展现校园作为幸福记忆载体与时代发展见证的鲜活模样。
为便于参赛者精准把握主题内涵,广泛、深入地参与本次大赛,特设以下分主题供参考:
(一)美丽校园
聚焦校园生态建设与空间规划,描绘校园菜地、雨水收集装置、昆虫旅馆等绿色景观与人文设施,捕捉校园自然之美与设计巧思,深化生态环保意识与校园美学特质。
(二)活力校园
聚焦校园生活中充满动感与欢乐的多元场景,如棋类竞技、大课间、运动会、丰收节等,突出校园生活的蓬勃朝气、运动精神与劳动收获,展现师生积极参与文体活动、投身劳动实践时的饱满热情与无限活力。
(三)文化校园
挖掘校园文化底蕴与特色传承,聚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校园文化的融合实践,描绘非遗体验、传统研学等文化活动,展现蕴含传统元素的校园景观与文化符号,彰显传统文化浸润下的育人魅力。
(四)科技校园
展现科技赋能的现代化校园建设成果,聚焦课堂科创启蒙、智能教学设备等科技教育场景,捕捉科创竞赛、机器人实践、航天科普等科技活动瞬间,凸显校园科技育人氛围与学生科学探索精神。
(五)文明校园
聚焦师生同窗间的温情互动、校园守护者(如校工、保安、图书管理员等)的默默坚守,捕捉校园中文明有礼、互助友爱、感恩向善的细微瞬间,定格人际之暖与美德微光,彰显校园文明新风与人文关怀。
(六)平安校园
聚焦校园安全保障与和谐稳定,涵盖校园安全化场所设计、防诈骗宣传、消防安全等实操举措,以及守护校园秩序的人和事,彰显校园作为安全港湾的特质,传递师生安心学习生活的幸福感。
(七)未来校园
鼓励大胆畅想教育新形态,尽情描绘你心目中的理想校园:既可聚焦人与自然共生的生态秘境、自由包容的成长空间,也可依托AI课堂、空中操场、跨次元学习互动等科幻灵感,在现实与想象的碰撞中,勾勒兼具温度、创意与无限可能的校园图景。
参赛者可从上述七个分主题中任选其一开展创作,也可围绕符合大赛总主题的其他角度自主构思。
二、参赛对象
全省中小学在校学生(含中职生)
三、主办、协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教育宣传中心
协办单位:浙江省教育学会美术教学分会
承办单位:《中学生天地》编辑部、《小学生时代》编辑部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需紧扣“我的校园会发光”主题,聚焦校园中温暖心灵、赋能成长的“无形之光”,基于个人真实体验,以细节呈现鲜活故事,用艺术视角诠释对校园生活的情感共鸣。作品题目自拟。
(二)绘画内容涉及国旗、国徽等元素,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
(三)参赛作品表现形式、尺寸不限,可为单幅画或同一主题组画、连环画(不超过5幅)。每位学生限投1件(组)作品,每件(组)作品限报1名作者、1名指导老师。
(四)请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附件1),与参赛作品一并提交。寄送的参赛作品原件,无需装裱。
(五)参赛作品须为本人原创,严禁使用AI生成图像。作品如存在抄袭、舞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六)主办、承办方可能对参赛作品进行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等,如无特别说明,参赛即视作同意。参赛作品不予退还。
五、活动评奖与展览
主办单位将组织相关人员评选出优秀作品,并在主办单位相关平台上展示。
(一)奖项和名额
1.本次大赛将分两组(中学组、小学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比。中学组评出一等奖(3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80名),优秀奖若干。小学组评出一等奖(60名)、二等奖(100名)、三等奖(150名),优秀奖若干。三等奖及以上获奖作品的指导老师获“优秀指导老师奖”。
2.设组织奖若干。
(二)评奖方法
1.作品的初选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由浙江省教育宣传中心在各县(市、区)教育通讯站或由通讯站委托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每个县(市、区)最多推荐学生作品60件(小学生绘画作品40件;中学生绘画作品20件),组织奖2个(小学组、中学组各1个);教育局完成初选后报送的入围作品中,同一所学校的作品数量不得超过5件。省级评审环节将在各县(市、区)教育局选送作品的基础上,由专家评审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成评选工作。
2.各地省属、设区市直属中小学,以及未设初选赛区的部分县(市、区)的参赛者,按投稿要求直接寄送参赛作品。
3.优秀组织奖名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提名推荐,各地省属、设区市直属中小学,以及未设初选赛区的部分县(市、区)的参赛单位由大赛主办方提名推荐。
(三)截稿时间
请各县(市、区)教育通讯站及直接投稿参赛者于2026年3月31日前提交作品。
(四)投稿要求
1.纸质作品报送要求:每件作品均须附有由参赛学生本人认真填写并签名的报名表(附件1),请将参赛作品、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以及各县(市、区)教育通讯站盖章确认的组织奖推荐表(附件3)一并寄出。
2.邮寄包裹正面须清晰地标注“中学组绘画作品征集”或“小学组绘画作品征集”字样,并寄送至相应收件人。收件地址是杭州市文三路求智巷3号浙江省教育宣传中心,收件人:
中学组:沈老师(电话:0571-87778155);
小学组:管老师(电话:0571-87778189)。
3.请同步报送以下电子材料: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参赛作品高清电子原图(图片格式为JPG形式,图片大小为2.5MB以上)及组织奖推荐表(附件3)的电子文档。参赛作品高清电子原图须按“学生姓名+学校+作品名”格式命名。电子邮件主题请统一注明为:“我的校园会发光”xxx教育局报送作品汇总表。表格中须注明用于接收获奖证书的快递信息,包括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电子文档的投寄邮箱:
中学组邮箱:zxstd1985@163.com;
小学组邮箱:xsdklms@126.com。
活动期间,“中学生天地”“小学生时代”微信公众号将及时发布大赛动态。大赛的报名表、汇总表及组织奖推荐表请前往“浙江教育在线”下载。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县(市、区)教育局通讯站积极组织学生自愿参加。未尽事宜或有其他疑问,可与《中学生天地》《小学生时代》联系。
中学组联系人:沈老师0571-87778155;
小学组联系人:管老师0571-87778189。
附件:
1.2026年浙江省中小学生美术作品(绘画)大赛报名表
2.2026年浙江省中小学生美术作品(绘画)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3.2026年浙江省中小学生美术作品(绘画)大赛组织奖推荐表
浙江省教育宣传中心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