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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发布促进义务教育课程整合指导意见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5-09-22 09:26:19

为优化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加强学科课程之间的联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省教育厅近日发布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促进义务教育课程整合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课程整合应以培养学生思想品格、综合素质为目的,体现学科核心素养的要求。学校应合理规划与设计课程整合方案,开齐开好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

在课时安排上,积极探索长短课、周课、月课、阶段性课等,科学、灵活安排课时。转变学习方式,增加学生体验、探究、操作、合作的机会。采用表现性评价、发展性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

此外,《意见》还提出培养小学全科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等措施,为促进义务教育课程整合提供有力保障。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促进义务教育课程整合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课程整合实施指课程内和课程间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整合,也指课程实施过程中课内外的整合。开展课程整合实施,有利于优化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加强学科课程之间的联系,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实现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的校本化实施。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合理。课程整合应以培养学生思想品格、综合素质为目的,体现学科核心素养的要求,提高课程的整体性、针对性、适切性和有效性。

2.因校制宜。学校应根据办学基础、学校文化、课程资源等情况,明晰办学定位与育人目标,增加教学安排的灵活性,提高教学评价的适切性。

3.逐步推进。学校应根据实际,从学科内的局部整合到学科间的主题整合,再到“全课程”的统整,逐步推进。改革起始阶段以德育类课程、综合实践类课程的整合实施为重点。鼓励小学阶段探索其他课程领域的整合实施。

三、整合路径

1.统筹课程实施。学校应基于学生发展,根据办学目标和特色,合理规划与设计课程整合方案,开齐开好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学校应将各类专题教育等活动纳入到课程整合的范畴。鼓励有条件的小学开展低年级 “全课程”整合教学、“主题式”学习活动的实验探索。

2.明确整合主线。围绕立德树人,针对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依据国家课程标准与学生核心素养要求,全面梳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重复交叉的内容,提炼课程整合主题,整合相关课程内容,增强课程实施的综合性。

3.灵活安排课时。依据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与课时安排,不增加周标准课时数和周教学时间总量,不减少品德、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平均周课时的前提下,根据学生发展及课程实施的需要,以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形式,积极探索长短课、周课、月课、阶段性课等,科学、灵活安排课时。

4.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习变革,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开展探究性学习。转变学习方式,增加学生体验、探究、操作、合作的机会。加强信息技术和各门学科的整合教学研究,积极探索跨学科协同教学、包班教学、合作教学。

5.变革教学评价。更新评价理念,改变知识为本、纸笔测试为主的单一评价形式,采用表现性评价、发展性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引导学生注重过程参与、自主发展。鼓励小学低年级开展模块化学业测评改革。

四、实施保障

1.改进教学管理。学校要根据课程整合实施要求,改进课表制订、师资安排、教学常规、教师考核等管理方案,以科学管理提升教育教学效益。

2.创新教研方式。加强区域内不同学科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协作,鼓励开展学科合作研究和联合培训,开展不同学科组和年级组的协同教研活动。改进校本研修方式,组建以课程整合实施为纽带的综合教研大组,开展以学生综合发展为目标的跨学科教研活动。

3.提升教师素养。更新教师课程理念,提高教师的课程整合实施能力,培养小学全科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鼓励教师参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开发跨学科主题课程;鼓励教师开展包班教学、协同教学、跨班级跨年级走班授课。

4.加强资源开发。依托本土化、校本化的课程资源,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实现资源建设的合作与共享。加强与高中学校、高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行业企业、社会实践基地的联系,统筹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

5.提供政策支持。学校要根据课程整合实施的需要,增加课程设置和安排的灵活性,科学计算教师工作量,为学生选课、主题实践活动、协同教学、走班授课等改革举措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深化义务教育改革指导意见精神,调整和充实教育教学督导和评估细则,为学校实施课程整合提供保障与支持。